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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银松九街6号1104房房产

发布时间:2016-12-15 10:07:55 来源:评估拍卖公告 作者:白云法院 

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标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银松九街61104房房产,建筑面积:231.3平方米;起拍价:1406304元,保证金:140630.4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12月21、22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2016年12月26日17时前(须注明拍卖号(2016)粤0111拍卖字第64号】,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2016年12月27日前。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16年12月28日。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2016年12月29日16时15分至16时30分。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16时30分。

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委托法院:78365.com,监督电话:83008095。拍卖机构:广州炎黄拍卖行有限公司

──须 知──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不清场拍卖(即:拍卖后委托方不交付钥匙及不移交场地)2、本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出的鸿信(广)评字[2016]-GSF004房地产司法委托估价报告仅作参考,估价报告书与实际现状有误差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因误差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可能拖欠的费用及拍卖过户产生的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4、上述房产的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拍卖价款不赔不退;5、竞买人应具有标的物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因本人原因导致拍卖成交后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日第二天开始10日将拍卖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78365.com,账号:11014491533101,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交款必须注明案号:(2011)云法民执字第00165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电话:89160711。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78365.com(http://www.zhuankourencai.com/

拍卖公告刊登于2016年12月14日《广州日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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